老板以辭退要挾員工不買保險,職工可以怎么辦?
2011-02-2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謝某在某橡膠廠做了4年的雇工,但老板從來沒給他和其他雇工辦理過工傷保險。因為橡膠企業污染性非常大,謝某等人都擔心將來會有人染上職業病。可每次雇工們提出要求辦理工傷保險,老板就說,誰不愿意干可以走人。那謝某和同事該怎么辦?
法律人士表示,對于缺乏法律責任擔當、對職工切身利益漠不關心的老板,可采取下列辦法應對。
一是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二是向勞動仲裁部門主張權益,該部門定會依據相關法律支持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
三是,雖然老板未給謝某辦理工傷保險,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二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可見,企業未給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的,一旦有職工受到工傷傷害,企業必須依“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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