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參保女職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待遇,2010年,宜都市對生育保險政策進行了相關調整,使生育保險待遇提高了30%。
新政策提高了生育保險的醫療費標準,具體調整如下:順產由原定額的1000元上調為1800元,難產由原定額的2000元上調為2800元。另外,該市還將參保居民住院分娩和產前檢查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報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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