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續(xù)簽合同 沒保住飯碗
在原單位享受傷殘津貼的王某這兩年在另外一家公司當上了臨時工,因為一場事故公司辭退了所有像王某一樣沒有繼續(xù)簽訂臨時聘用合同的員工,被辭退的王某現(xiàn)在想知道自己能否拿到賠償?shù)膯栴}。
王某在原單位工作了十多年,但因為一次施工意外,他不慎摔壞了腿導致不能再繼續(xù)工作。當時單位仍然保留著與王某的勞動關系,按時給王某發(fā)傷殘津貼、補助,并一直為其繳納社保等至今,還給了他最低的生活保障,但是這份保障不能維持王某一家的生計。
兩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快50歲的王某來到一家公司當了保安兼門衛(wèi),收入雖然不高,但公司管吃管住,每月2000多元的工資足夠妻子和孩子生活。然而王某在和該公司簽訂了一年的《臨時人員聘用合同》后就沒有再續(xù)簽合同。王某覺得合同簽不簽都無所謂,反正公司還用著自己,不可能說辭退就辭退。因此合同到期后王某沒有和公司要求過續(xù)簽,公司也沒再提過這件事。
前不久,王某公司附近發(fā)生了一場事故,事故導致王某所在公司不能正常運行,所有的員工只能在家休息等待公司的“召喚”。兩周后公司恢復生產(chǎn),但卻沒有通知王某回來工作。很快王某得知公司和他一樣曾簽訂過《臨時人員聘用合同》但沒有續(xù)簽的臨時工都被直接辭退了,公司的說法是,臨時工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的全部直接辭退。王某不知道公司這樣的說辭是否合理,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得到賠償?
◎律師說法
天津的曹律師說: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周邊發(fā)生事故和公司以及員工原本都沒有關系,公司因此直接解聘臨時員工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王某在和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情況下與另外一家公司簽訂了《臨時人員聘用合同》,也就是確定了和該公司的勞動關系,既然受聘于這家公司,王某在工作中也沒有出現(xiàn)問題,公司本不應直接解聘。雖然他和公司沒有續(xù)簽合同,但公司想要辭退王某也得說出合理的理由,否則對王某的解聘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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