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公司不給工資的問題
很多勞動者在外打工的時候,經常都會遇到公司不發工資的情形,可是大多數人遇到這種情況時都只能忍氣吞聲,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也不知道公司不發工資時自己該做些什么。下面,為大家講解公司不給工資怎么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不給工資怎么辦
1、收集、保留證據,依托勞動執法部門解決
(1)最簡單的方法是收集企業拖欠工資的證據,以證據為基礎,投訴其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依據仲裁的結果,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通過法院的判決,強制公司支付工資。
向法院提起起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除此以外,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所以如果企業沒有按時發公司可以要求讓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資并支付相當于拖欠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拒絕,依據《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規定,你先生應該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公司滿足你的要求,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由上可知,如果遇到公司不發工資時,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華律網小編要提醒大家,遇到公司不發工資時,一定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切記不可采取暴力的方式,否則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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