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外地開展工作可回來打勞動官司
2010-04-15作者:未知來源:法制晚報
我的公司所在地是北京,最近我被派駐到外地開展工作,我和公司因薪酬問題發生爭議,我想告公司。請問我是在北京還是在外地訴訟?
周麗法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的解釋》第8條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你們公司所在地是北京,勞動合同履行地是外地,因此你可以自行選擇在北京還是外地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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