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中秋上班哪幾天有三薪
國慶中秋上班哪幾天有三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另行支付3倍加班工資。而中秋國慶假期中,9月15日和10月1-3日都屬于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單位應當給予加班工資,并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下面由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相關內容。
中秋節:9月15日當天為三倍工資
9月15日當天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9月16日、17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為三倍工資
10月1、2、3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由于工作、生產、經營等需要加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需支付300%的加班工資;其余4天(10月4日至7日)為倒休的公休日,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讓加班者倒休,則需支付200%的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基數不得低于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
單位不支付加班工資怎么辦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
具體步驟如下:
1、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目前這方面的申請人數較少。
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提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這是主要途徑,成功率較高。
追討加班費需搜集以下證據:
在一些不正規的企業里,加班均采用口頭的通知,發生爭議后,單位則矢口否認,導致勞動者舉證困難,好多勞動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證人或者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采信,則要具體分析。在審判實踐中,如果只有證人證言,錄音等,在對方否認的前提下,一般很難被采信.所以在類似案件中,如何取證和質證則是至關重要的。
主張加班工資的,應就本人或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舉證,證據主要是考勤數據或其他安排加班的書面通知。工資數額情況,如個人工資由銀行代發,應當提供銀行存折或者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發放清單或者歷史交易查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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