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和克扣工資是什么意思
對于上班族來說工資是生活的根本來源,可是有的公司總是喜歡用各種理由來克扣或者是拖欠工資。但是如果這種現象如果沒有人提出,將會一直存在下去,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拖欠和克扣工資是什么意思
工資支付,就是工資的具體發(fā)放辦法。包括如何計發(fā)在制度工作時間內職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應獲得的報酬,或者在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如何支付等問題。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guī)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的創(chuàng)造發(fā)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我國工資支付的法律規(guī)章明確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應當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于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fā)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xié)議或合同規(guī)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另外,以下減發(fā)工資的情況也不屬于克扣:
(1)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中有明確規(guī)定的;
(2)依法簽定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guī)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guī)、廠紀中有明確規(guī)定的;
(4)企業(yè)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lián)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fā)工資等。
無故拖欠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zhàn)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除上述情況外,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二、拖欠工資解決辦法
(一)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么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如果協(xié)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zhí)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采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于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二)拖欠工資怎么賠償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
上面就是拖欠、克扣工資的相關定義和處理方法,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類似的情況希望您能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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