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單位不發績效工資怎么辦
員工的工資一般是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通常情況下,職工的工資都是每個月由單位發放一次的。在職工辭職的情況下,單位應該及時的支付職工工資。那要是職工辭職后,單位不發績效工資怎么辦呢?接下來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辭職后單位不發績效工資怎么辦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沒有簽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如何取證和操作,建議到律所由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如需進一步了解或者咨詢,歡迎隨時與我聯系
相關法律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按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職工辭職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職工辦理相應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同時對職工的社保、工資、加班費等應及時的結清,不能有拖欠辭職職工相關費用的情況,否則的話用人單位除了要及時支付辭職職工相應費用外,還要承擔賠償責任。各位勞動者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要敢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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