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工資怎么結算
2016-04-2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有一個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如果還沒到發工資的日期就想離職的,按用人單位規定只有到下個月才可以領取。那么離職時工資應該如何結算?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怎么辦?
網友咨詢:
在這個單位上班兩年了,現在想辭職,但是跟單位的合同還沒有到期。我想咨詢一下,勞動法是怎樣規定離職工資結算的,有補償嗎?謝謝!
律師答復:
主動辭職,沒有其它經濟補償的。除非在公司沒有繳納社保的前提下,并以此為由,提出辭職,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根據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的什么時候辭職就什么時候結算工資,不過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有一個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如果還沒到就按公司規定到下個月才可以領取。你可以跟用人單位協商,單位同意就可以領啦。
離職工資的相關知識:
如果簽了合同,試用期內你必須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離職,沒簽合同,你可以隨時要求離職,要求公司支付你應得的工資、從次月開始的雙倍工資、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可以跟公司協商,給你足額應得工資,放棄補償,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準備好證據,工資條、工作證、考勤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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