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退休人員怎么繳個人所得稅
2016-04-2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聘請一些退休的人員,那么對于這一群人我們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網友咨詢:
我公司聘用退休人員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是否還需要繳納社保,按何種項目繳納個稅?
律師回復: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已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已不再形成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應簽訂勞務合同,可以在勞務合同中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后應退出勞動崗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不需要繳納社保。同時,按照稅收法規政策的規定,對退休人員再任職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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