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2014-12-3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核心內容: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關于雙倍工資如何計算的法律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詳細內容見下文。
一、有約定的依約定:勞動關系雙方對月工資有約定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來確定。
二、《無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執行: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并以確定的工資數額作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
三、按第18條執行無法確定的:
如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仍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的,可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如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項目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項目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
但是,我國其他地區對此卻有不同的司法實踐。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28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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