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要幫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嗎
2013-07-12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核心內容:在試用期間,公司沒有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這種做法正確嗎?法律上面是怎么規定的?小編給您講解。
1、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3、參加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無論是在試用期內或在試用期外,用人單位都應當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5、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文本中注明“試用期員工不享受社會保險”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6、在試用期內企業應當為職工繳納保險,沒有繳納是違法的,你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7、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以規避繳納保險義務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繳納保險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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