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放任老板擴大特殊工時制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14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但是,對于實行特殊工時制的情況,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這兩種情況下加班費的相關規定有所不同。

綜合工時制下超時應付加班費
“我跟單位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單位經常安排我們在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輪班,從來都沒有支付過我加班費。單位說因為我的崗位實行的是綜合計算工時制,所以就不存在支付加班費的問題,我想問一下單位這樣做合法嗎?相關的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嗎?”在一家物業公司工作的小劉近日找到記者咨詢特殊工時制的加班費問題。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的相關條款,在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中,單位可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部分應按照延長工作時間支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工作應按照平均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費。
法律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加班費規定還是比較明確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依法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小劉所在的單位如果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首先得報相關部門審批,經審批后才能在跟職工簽訂的合同中寫明崗位適用綜合計算工時制。
但即使手續齊全,小劉的單位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為由,拒發職工的加班費是不合法的,只要單位為職工安排的工作時間超過了法定時間,物業公司應該按照前文所述的標準支付小劉等職工相應的加班費。
擴大特殊工時制范圍有損員工利益
也許有讀者會問,既然不定時工作制是經過有關部門審批的,那么企業只要通過審批,不支付員工加班費也就合情合理了,那還有什么可說的啊?
專門從事農民工法律援助事業的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經研究認為,某些地區存在擴大特殊工時制的趨勢。如深圳于2009年頒布實施《深圳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工作試行辦法》,該辦法明顯擴大了特殊工時制度適用的行業范圍,明確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納入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范圍,改變了原來特殊工時制僅適用于企業的情況;同時還放寬了實行特殊工時的工種崗位。
據報道,截至2009年5月,深圳已有1000多家單位通過勞動部門的審批獲準實行特殊工時制度。
該《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的勞動定額,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規范勞動用工,保障員工休息權。用人單位安排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時福茂律師告訴記者:“擴大特殊工時制度的適用范圍,顯然有通過犧牲勞動者的權利來減輕企業壓力的嫌疑。”
佟麗華認為,在實踐中,關于加班費的舉證問題,一方面裁決機關要從平衡雙方舉證能力的角度考慮,合理安排舉證責任分擔;另一方面,對于制度不健全的違法用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懲處力度和教育引導,從而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用工制度,幫助締造和諧勞資關系.
不定時工作制法定假日才有加班費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不適用本規定第14條的規定。也就是說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不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加班費。
但是即使由于特殊情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并不代表企業可以完全不顧職工的身體承受能力無限制地榨取員工的勞動,但是就目前的法規來看,僅止于原則上保障員工健康的要求,并無相應的實施細則和相應罰則。
《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第6條規定:“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盡管相關的法規都規定用人單位在安排工作時間時,應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考慮職工身體健康,并保證其最細時間,但在所有規定中,都沒有提到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其休息休假、身體健康以及加班工資等權利該如何保障。
在實踐中,對實行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的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如果是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平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但除此之外,勞動者很難主張諸如雙休日加班和日常延時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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